申請指引

基金會全年均接受項目資助申請。有意申請者需經由本網站的聯絡我們向本基金會索取「申請項目簡介」,填妥並提交後,如獲得基金會初步確認,機構須另行填妥及提交項目計劃書,有關詳情將以電郵另行通知。

 

審批流程

資助申請流程如下:

  1. 提交項目概念書
  2. 初審
    • 基金會初步審核申請。
    • 申請機構將在初步審核後獲回覆,如申請不予考慮者將獲回覆拒絕。
  3. 計劃書
    • 經初步審核獲進一步考慮的項目,將獲邀請提交申請表和計劃書包括計劃的成效,以作進一步評估。
    • 申請機構需要附上組織的背景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組織架構圖和財務報告。
  4. 評估
    • 基金將進一步研究計劃書的申請細節,進行深入評估並建議作相關調整。
    • 若予考慮,計劃書將獲提交至執行委員會討論及審議,不成功的申請機構將獲通知。
  5. 審批
    • 申請機構可能會獲邀請向執行委員會闡述其建議。
    • 執行委員會作出審議及批核,並拒絕不成功的申請。
  6. 協議
    • 成功申請的機構將獲邀請作進一步討論及簽署協議書。
  7. 項目開展
    • 基金將支持合作伙伴按項目計劃推行相關項目,並就推展的進度和階段性的表現作監察及評估。
  8. 匯報
    • 合作伙伴須要按協訂匯報。
    • 如有需要,基金將作跟進。1